回复 林娜 请问,我已经生了一个男孩,不知道还可以在生一个吗?我老公村户口,我是独生女 林娜女士: 您10月30日邮件收悉,答复如下: 一、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条规定: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,已有一个子女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: (一)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; (二)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且已丧失生育能力; (三)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,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,赡养女方父母; (四)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,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; (五)只有一个女孩。 夫妻双方均为渔民,或者夫妻一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现仍在井下采掘作业,只有一个女孩的,参照前款第(五)项规定执行。 二、您如果是农村户口就符合再生育的条件,不是农村户口就不能再生育。 2008年10月31日 |